東吳大學前校長劉源俊則引述東吳法令系助理傳授章忠信文章,指世上沒有「掛名作者」,只有「配合著作人」,列名作者都應該是有合意一起寫論文的「共同著作人」,需一路承擔創作責任,不然一群沒有合意、沒有執筆的人,卻可所以別人論文的作者、失事沒必要負責,卻能獲得學術地位及研究經費,「罪行絕對超出社會共憤的欺騙團體」。
教改論壇並質疑,台大此次學術倫理案牽扯到台大校長楊泮池,但無論是醫學院、生科學院兩院院內調查小組,或是全校性的台大校教評會,全部委員都和校長楊泮池有專業及職業、主座與部下、僱傭等關係,依法務部相幹函示都應好處迴避,呼籲台大應立刻遏制審查楊泮池涉違背學術倫理部分、移交主管機關教育部進行。
曾手處置懲罰學術倫理案件的律師許文華暗示,法務部曾針對行政法式法做出函示,認定若有小我情意、專業及職業關係、主座與部屬等,執行業務恐有偏頗之虞,遵照台大此案,台大校教評會構成成員都是楊泮池部下和受其監督的教師群,依法應當要迴避翻譯
另外,許文華也指出,國際醫學期刊編纂委員會對論文作者界說為「同意對整體論文負責」,曩昔國科會學術倫理規範對共同作者的界說也是「配合作者在合理規模內應對論文內容負責」,但科技部後來卻將學術倫理規範改為「配合作者一旦在論文中列名,即須對其所貢獻部門負責」,迴避了配合作者責任,令人遺憾。
教改論壇指出,台灣論文掛名嚴重,已不是少數傳授問題,建議教育部、科技部不克不及被動守候台大調查成果,須自動參與查詢拜訪,並建立全國粹術論文掛名規範與懲辦原則,避免論文流毒再次産生。

憑據台大初步調查成果,認定郭明良、博士後研究生查詩婷、台大病院副院長林明燦三人違背學術倫理,台大校長楊泮池等共同作者應負責任則還需要進一步調查釐清。
台大上周五召開記者會,申明台大傳授郭明良論文造假案調查初步成績。教改論壇今指斥,目前台大只針對第一作者、通信作者查詢拜訪,讓共同掛名問題取得臨時迴避,沒法徹底檢討論文掛名問題,台灣長期以sci、ssci論文掛帥,須當真面對論文掛名浮濫與作假問題的後遺症翻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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